合肥六中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信息来源:总务处   发布日期:2012-02-21   发布人:张群哲   点击:   文字大小:【】【】【


    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维护学校公共财物,特制订本制度。
    一、学校的固定资产分为不动产和动产两类,实行统一管理下的分工负责制。
    二、财务科负责对全校的固定资产建立《固定资产明细总帐》,分在用、在库的固定资产登记清册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帐册记录齐全不动产和动产(包括一般性设备和教学专用性设施、设备)由学校统一管理。
    三、总务处负定期对学校各部门使用、管理的固定资产进行核对,确保学校固定资产不流失。
    四、学校的教学、生活、生产、办公用房和校园围墙等设施,校舍内的一切生活用家具、办公用家具和水电设施等一般性设备均由总务处统一管理,统一合理调配、使用。
    五、任何人不得随意将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性设备和专业性设备)私自带回使用或借用他人。
    六、专业性较强的专用设备由归口的处室统一管理,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建册,其它人员如需使用须履行借用手续。
    1、固定资产由归口的处室统一管理的专设备有:
    (1)图书馆的所有图书及设备、电子借阅设备及软件、图书资料等均由图书管理员负责管理,合理使用。
    (2)师生阅览室的阅览设备、阅览资料和杂志等均由图书管理员负责管理,合理使用。
    (3)学校的电教软件、光碟(含音乐光碟及VCD等)、投影片、录像带、音乐磁带、音像资料、学科课程资料(光盘)等均由电教管理员负责,统一合理的安排使用;重要资料应加保密防范措施,任何人不得随意翻录和外传。
    (4)理、化、生实验室和多媒体教室、语音教室、电子备课室、阶梯教室、校园网络的各种设施、设备(含电子设备、桌凳、仪器等)的维护管理,均分别由实验员及电教管理员负责。
    (5)各行政办公室的计算机、教室内的电教设备、教师用的录音机等设备,均由电教中心统一管理,统一调配(设备更换使用人要及时与总务处管理人员的明细帐进行核对并及时更改使用人),日常维护由使用人或班主任负责。
     2、学校全部固定资产归总务处统一管理:
    (1)学校所有固定资产总帐目由总务处指派专人统一管理,定期与各处室的分帐进行核对,及时清理报废旧固定资产。
    (2)学校库房及其库存物品由总务处库房保管员负责管理;入库物品要及时造册登记;出库物品必须经主管领导审批签字、总务主任审核签字登记入帐,方可出库;每学期初、期中和期末至少进行三次验库核对帐目,做到帐物相符。
   3)财务室的电脑设备、服务器保险柜、专用电钻等设备均由会计、出纳负责使用、养护。
   4)水电工的各种专用机械设备均由水电工负责使用、维修、保养。
    七、学校所接受的捐赠物品价值在500元以上的资产均要列入到学校的固定资产帐目上,所赠物品交由归口单位专人负责管理。
    八、设备用手续:领用人需填领用申请单,经部门主任和分管校长批准方能领用,物品在用期间由领用人保管,如出现非正常损坏或丢失,由用人负责维修或按原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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