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六中评选校级三好学生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2-14   发布人:张怀东   点击:   文字大小:【】【】【

合肥六中关于评选表彰2011—2012学年度校级三好学生、优秀

生干部、行为规范标兵、突出进步学生、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各年级部、各班级:

    评选表彰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突出进步学生和先进班集体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树立广大青年学生可亲、可敬、可学的榜样,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导向作用,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全面发展,提高综合素质的有力措施。为进一步做好2011—2012学年度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行为规范标兵、突出进步学生和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工作,根据学校德育工作安排,现将评比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1、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在党、团组织开展的各种教育活动中表现突出;

   2、牢固树立正确的荣辱观,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法律法规;

   3、追求和谐,富有社会责任感,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

   4、自觉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行为规范》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5、不怕困难,不怕挫折,自我调控能力较强;

   6、广泛团结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

   7、尊老爱幼,关心他人,诚实守信,为人正直,处事公道;

   8、热爱劳动,有良好的生活方式和文明修养;

   9、虚心好学,刻苦钻研,牢固掌握基本知识和技能,且学有专长或有较宽的知识面,注重实践,具备良好的审美情趣和能力,成绩优良;

  10、体魄强健,活泼开朗,积极参加阳光体育活动,每天坚持体育锻炼。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除具备三好学生的标准外,还应具备的条件:

   1、担任班级和班级以上干部职务一年以上;

   2、积极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关心了解同学的思想状况,主动为学校和社区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

   3、创造性地开展班级工作,认真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在师生间起到桥梁和纽带作用,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组织管理、协调合作的能力,并具备某方面的突出才能,有显著的成绩。

   4、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刻苦,成绩优良,热心社会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积极主动为集体和同学服务,在学生中有一定的影响力,切实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三)行为规范标兵评选标准

   行为规范标兵以《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小学生守则》内容为标准,能自觉遵守学校一切规章制度,衣着、发型符合中学生标准,待人接物有礼貌,行为文明儒雅。

(四)突出进步学生评选标准:

       1.应与转化“双有生”工作紧密联系。

       2.原本在学习成绩等各方面均不突出,甚至落伍掉队,但经过发奋努力,取得大幅度提高。

(五)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

   1、班级领导集体能够以身作则、团结协作,积极带领全班同学奋发向上。

   2、积极构建班级特色文化,丰富学生在校生活。

   3、有良好的班风,能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现象、具有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风气。

   4、坚持以学生的能力发展为重。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注意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的培养,并取得一定的成绩。

 二、表彰形式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行为规范标兵、突出进步学生、先进班集体由学校统一颁发证书或奖状。

三、指标分配:

以班级人数为基准,各项表彰所占比例为:三好学生15%、优秀学生干部5%、行为规范标兵20%、突出进步学生10%

先进班集体:

高一、高二、高三级部各9个

四、几点要求:

1、要坚持条件,严格把关,保证质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要加强对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突出进步学生、行为规范标兵和先进班集体的宣传,通过评选活动,促进良好班风、学风建设。

3、各班级要按名额比例,在规定时间内,填好“合肥六中先进个人(集体)申报表和一览表”(见附件)后,报送各自年级部德育干事处,并将一览表的电子稿发给级部德育干事,由年级部德育干事汇总各班材料后,将汇总后的一览表电子稿发至德育处邮箱hflzdy@126.com。

4、各班评选报送截止日期为2月24日,逾期责任自负。

                                               

                 合 肥 六 中

                                                             二○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附件:

合肥六中先进个人(集体)申报表和一览表.doc

一览表(级部干事使用).xls

一览表(班级使用).xls